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商务局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4.具有保山市户籍的公民。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遵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基本办公软件,有公文写作基础,有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4.热爱商务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需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9日止(具体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保山市商务局组织人事科(隆阳区兰城街道锦溪路65号306室)。
投递邮箱:553846415@qq.com
4.报名需提供材料:
邮件报名的请填写附件《保山市商务局2022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附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封面页和内容页照片,以邮件形式(邮件标题以“姓名+公益性岗位”的格式)投递至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1份、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保山市商务局2022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保山市商务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保山市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结果,体检结果(拟聘人员自行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及工资待遇。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承担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单位不提供食宿。试用期一个月,工资3000.00元每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三、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雅晴,3039290,13708758488
保山市商务局
2022年8月26日
附件:附件:保山市商务局2022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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