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号浙江环保大厦,主要承担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绿色低碳发展和环境经济等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开展技术咨询、评估、技术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2022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编制。受聘人员享受规定的社保、公积金、各类补贴、奖金;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编外人员工资水平原则上与事业在编同岗位人员相当。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2),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表、英语能力相关证书(全国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单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相关资质证书等岗位报名需要的资料等电子版文件以“姓名-岗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pwqjy@zjepb.gov.cn。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和初审
中心成立编外用工选聘评审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入围初审,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1:5的比例,则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次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中心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和考试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理解与协调等综合能力和相关履职情况为主。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面试人员请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及本人二寸证件照1张以备现场核查。
(四)考试结果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考试结果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
公示期满,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单位考录工作相关要求进行。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提交支委会审议并将招聘情况上报厅人事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zj.gov.cn)
2.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人: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相关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thjt.zj.gov.cn/art/2022/8/30/art_1229588137_4977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