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础医学院解剖实验员2人、国际教育学院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具体岗位要求及条件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学历学位条件 |
招聘人数 |
年龄 |
专业要求 |
开考比例 |
其他要求 |
基础医学院 |
解剖实验员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麻醉学 |
本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
有“大体”解剖工作经历优先 |
国际教育学院 |
留学生招生与教育管理工作人员 |
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1 |
35周岁及以下 |
英语语言文学 |
本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
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强,具有海外经历优先 |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医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rszp.hbmu.edu.cn:8080)进行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应聘者须在我校人才招聘平台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高中毕业证及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4、年龄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基础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招聘考核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基础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及相关考核。本次招聘岗位免笔试,符合资格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视为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条件,不能进入后续应聘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医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由基础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指定三甲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用人学院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可重新考察复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合同制人员拟聘用人选,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公示不通过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携相关材料原件到校签订服务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不再保留,且不再递补。
七、岗位管理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人员,不占用学校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每次聘期一般为3年。
八、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听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b.hbm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医药学院基础医学院网站(https://jcyxy.hbmu.edu.cn)、湖北医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https://gjxy.hbm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0719-8875322(基础医学院)、0719-8895160(国际教育学院)、0719-8875316(人事处)
湖北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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