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明人社[2020]250号)《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购买服务成果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20]7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辅助做好疫情防控、饮用水、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常住户口在我县的人员,3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基层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专业要求: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护理学类、经济贸易类、会计与审计类等专业。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泰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二楼办公室(西内环路362号)。
(三)报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学位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4.担任学校、院(系)社团、班级相关职务任职证明;
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及各类奖学金等相关荣誉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相关材料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供。
6.《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承诺书》(附件2)一份。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报考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考试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自负。
4.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量化考核评分
量化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按照《泰宁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评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量化考核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报名人员不足3名时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组织,采取当场打分、亮分、报分的方式,当场汇总、计算并公布面试人员最后成绩。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及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等。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确保手机畅通)。面试人选弃权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一天完成。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量化考核分数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再加一场面试考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1:1时,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通过考生的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二)公示、聘用和待遇
1.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用人单位公告栏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务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岗服务年限至少为一年。
3.薪酬标准:岗位薪酬标准为3000元/月,单位依法缴交社会保险。
4.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22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签名承诺。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报名及面试当天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及《承诺书》纸质原件,体温正常(37.3度以下)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报名及面试考点,否则取消资格。
2.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综合考虑量化考核、面试等情况,决定递补人员。
3.服务期间,因辞职、解聘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拟招聘人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泰宁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fjtn.gov.cn/)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名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98-7836762。
附件:附件1:泰宁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22年泰宁县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泰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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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jtn.gov.cn/zwgk/wsspypaq/ylws/202208/t20220831_18242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