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辅人员7名,详情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
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请点击链接查看岗位表详情)
https://rsc.fzu.edu.cn/__local/E/59/6A/AE82B081E417422F52C2298304F_541262D2_3FC0.png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2.考核程序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体检。
2.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政审、体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用人单位。
六、待遇与其他要求
1.待遇按照《福州大学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合同用工人员,聘期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
4.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5.报考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7.联系人:陈老师、占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5282。
福州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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