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需要,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非在编)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本次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3名,录用后从事立案接待、听证记录、调查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卷宗制作、档案归档、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个人诚信良好,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等情形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完整填写《连云港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附带相关应聘材料(近期2寸彩色正面照、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述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sfj85318061@126.com。报名材料文件压缩包名称、邮件标题统一设置为: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姓名。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核
对邮箱接收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接到初审合格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满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司法局组织考察,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被考察人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司法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行政复议辅助人员为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性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每月薪资待遇为2600元—3000元(不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福利待遇和绩效奖励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5310112、8531012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fj.lyg.gov.cn/lygssfxzw/tzgg/content/753d54f0-5246-404a-b663-8fa193c90d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