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员及临聘人员7名,主要从事石碶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分配。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具有宁波大市户籍,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如下:
岗位 |
所需条件 |
劳动保障员 (4名) |
2017年9月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上毕业生,要求熟练掌握基础办公软件的操作。 |
消防专职文员 (3名) |
1、年龄:35周岁以下(有从事消防文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学历:大专及以上 3、户籍:宁波市三区(海曙、鄞州、江北)范围 4、性别:不限 |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石碶街道食品街1号)三楼317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并填写相关岗位报名表。退伍军人请携带相关证明。
报考咨询电话:83890701,联系人:毛老师。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岗位 |
招考方式及成绩占比 |
劳动保障员 |
笔试(50%)+面试(50%)+体检+考察 |
消防专职文员 |
面试(100%)+体检+考察 |
具体要求和步骤如下:
1、笔试(参加对象:报考劳动保障员岗位考生)
报考劳动保障员岗位的考生需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8名,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百分制。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参加对象:全体考生)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劳动保障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4、考察
考察工作由石碶街道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5、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劳动保障员岗位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1、海曙区石碶街道招聘从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劳动保障员岗位考生填写此表)
2、海曙区石碶街道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填写此表)
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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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aishu.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