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合同制书记员条件如下: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①《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无需扫描,以word格式投递);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照、其他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2.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
3.接收邮箱:jwfyzzb0101@163.com(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的岗位,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书记员张三”)。
4.报名截止时间:
(二)初审
我院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通过初选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提前通知。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120分钟。合同制书记员笔试主要考察行政测试内容、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2.打字测试(满分100分)。打字测试采用看打的方式进行打字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5.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抽签的,视为弃权。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考察
考察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察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核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人事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书记员总经费约7.7万元,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审核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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