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平县审计局实际工作需要,经永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辅助性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永平县审计局审计辅助性工作人员2名(不限男女),主要从事财政、财务、计算机等审计辅助性工作。
工作单位:永平县审计局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工作积极,责任心强。
(四)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五)愿意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6.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待遇及相关事宜
(一)合同签订
本次聘用的审计辅助性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二)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1800元(含五险个人部分);
2.绩效工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按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
3.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永平县审计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2号)。
联系人及电话:唐雪莲0872—6520090⠐96957046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含个人推荐材料)、本人近期正规照片1寸3张,交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五、录用方式
(一)根据报名审核人员通过情况,采取考核或现场面试的方式确定录用对象。
(二)录用人员合同签订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和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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