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与名额
化工园区专业监管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7.专业: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政府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QQ邮箱地址3391225782@qq.com。
联系电话:马女士15857238166。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1、网上自行下载),并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各1份,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按照顺序打包发送到邮箱地址。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报名人数未达到3倍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
2.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857238166。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和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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