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芜湖)航运服务有限公司系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作为长江(芜湖)航运要素大市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平台主体,主要从事航运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政务审批、船舶交易、船员劳务、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服务,兼具省港口运营集团内部设施设备、大宗物资、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和租赁用工管理等功能。
依据《省属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南》为指导,制定本次招聘方案,本次招引人才,面向社会广发“英雄帖”,诚邀“风华正茂”的优秀人才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长江(芜湖)航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长江(芜湖)航运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记录,具有干事创业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维护企业及出资人(股东方)利益。
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具有较为丰富的职业经历,能够准确把握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拥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行业公认度较高的任职履历或业绩体现。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有健康的身体和职业心态,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董事长或者厂长、经理,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其他凡存在《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或有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不得聘任为职业经理人。
应聘者原身份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获聘以后需辞去公职不再保留原身份。
(二)岗位要求
总经理:
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上,或任副科级已满2年及以上;
(2)港航系统内相当于港口运营集团中层正职或下一层级副职3年及以上;
(3)相当于我省市级国有企业一级子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或副职2年及以上;
(4)同类规模相当的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
(5)其他具备省属企业三级子企业副职任职资格的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
3.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省内航运服务市场,了解和掌握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港口、航运及相关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有港航政务、船舶交易、船舶供应、航运金融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具备全面系统的企业管理知识、一定的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较强的业务拓展和市场开发能力;
6.特别优秀的,学历、专业、年龄或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副总经理:
1.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2.具有同层级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下一级别岗位上任职达到3年及以上;具有行业内规模相当的国有企业公司副职或民营企业副职经验;
3.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行业从业经验,了解和掌握省内航运服务市场,有港航政务、船舶交易、船舶供应、航运金融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风险管控、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执行能力;
6.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限制。
三、选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考察、背调、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将《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439533558@qq.com),报名表见附件,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是否满足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公告将于
(1)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应聘市场化职业经理人承诺书(见附件);
(3)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见附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岗位要求工作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
(6)符合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将严格对照该岗位招聘要求和条件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律不列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综合考评
(1)初试:采用专业化评测与结构化测评相结合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公司组织专家考评团队对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性格特点、政治素质、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竞聘优势及对行业领域和应聘职务的认识进行综合测试,按1:3的比例进入复试环节。
(2)复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就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薪酬水平与候选人进行沟通。同时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
4.考察: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档案、专项调查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背景调查:由市人力资源公司对拟录用候选人的职业动机、履历真实性与信用记录核实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社会劣迹者及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6.体检。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组织拟聘任人选在芜湖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背调、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用人单位另行研究确定。
7.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芜湖人才网官方网站(https://www.ahwhrcw.cn/)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诚信承诺书》、《劳动合同书》、《岗位聘用协议书》。
自聘用起一个月内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四、聘用待遇和管理
薪酬实行年薪制。标准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经营业绩、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等因素,由聘任企业与受聘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
业绩目标、考核规定、退出机制由双方签订的《岗位聘用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约定条款执行。
五、其它事宜
在招聘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到期后,不满足面试条件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将继续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流程参照此方案另行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有限公司、长江(芜湖)航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公司:0553-3991378
长江航运服务公司:0553-5775116
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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