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工商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笔试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市工商联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机关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3.具有本市户籍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持有残疾人证且能正常履职者优先;
3.热心工商联工作,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品行不端,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10天,即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情况:报名人数3人以下,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招聘对象;报名人数超过3人,通过笔试加面试确定拟招聘对象。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6.确定招聘对象:招聘对象由个人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聘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市工商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基本待遇
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协议每年一签,人员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并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175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和要求
1.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由市工商联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75-2160730。监督电话:0875-2146882(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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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57186295-8-/2022-0908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