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四川省、市、县公务员转任及有关招录法官助理、司法警察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法官助理、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名额及职位
法官助理岗位1名、司法警察岗位1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度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洪雅县外眉山市内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考调条件
参加考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考调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近三年参加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5.身体健康,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根据任职回避相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18:00前,逾期将不再受理(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打包传至指定邮箱:344801368@qq.com,联系人:田蜜,028-37406012。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2022年度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部同意并加盖公章(附件2)(贴2寸蓝底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反馈。
(三)考评和资格复审
考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评后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1.2022年度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相应证明信息);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单位党组(党委)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考察
考试总成绩将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由考察小组确定。
(五)体检
根据考评、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后,由洪雅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转任
拟调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作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四、考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未通过、体检不合格等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事宜的解释工作由洪雅县人民法院负责,咨询电话:028-37406012。
(二)本次公开考调到洪雅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法官助理和司法警察保留原职级,在洪雅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28-36539087。
附件:
1.2022年度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2年度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 洪雅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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