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线上运营上海市服务企业官方平台“上海市企业服务云”,线下推进上海市“116XN”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是上海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枢纽。主要职能是:服务本市中小企业。业务范围:协助政府部门落实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组织中小企业跨行业、跨区域活动等。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乐观,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
3.性格外向、亲和力强,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和说明
(一)营商环境建设岗1名
1.岗位职责
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研究企业发展规律,产业经济政策及行业趋势。
2.任职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
等其他材料扫描件;提供本人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inwei@sheitc.sh.gov.cn。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营商环境建设岗)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特别告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心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本中心在收到应聘者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审筛选筛选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约定的时间至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大木桥路108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初步交流。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考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三)笔试与面试
中心不另行组织开展笔试,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参照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不低于111.6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由中心统一组织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本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中心对其政治表现、道德素质、诚信记录、应聘资格、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正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空缺。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面试当天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应聘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面试场地,配合面试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场地时须扫描场所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提供本人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核酸检测之间间隔24小时(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核酸查询页面的相关信息为准)、体温查验<
3.面试当日凡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场地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指定区域就坐,不得随意走动,在候考、面试时全程佩戴口罩。
5.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届时将发布面试具体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遵照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64225389
邮箱:jinwei@sheitc.sh.gov.cn
监督电话:23112789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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