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书记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派遣制书记员9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3.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报名登记表(贴1寸彩色登记照)及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到汉阳区人民法院626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职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地点在汉阳区人民法院。
1.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打字速度,分为看打和听打。测试时间:
(1)看打:考生对照一份裁判文书,将文书内容录入电脑,以每分钟录入正确字数为得分。
(2)听打:考官现场读一份庭审笔录,考生将笔录内容录入电脑,以每分钟录入正确字数为得分。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看打得分+听打得分)/2。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7人为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
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3.计算总成绩
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
公示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汉阳区人民法院工作。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职业技能测评、面试,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
咨询电话:027-84586543;监督电话:027-84586506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汉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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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yqf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