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武装部下属机关事务中心是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临海市人民武装部机关事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
二、选聘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临海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拥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保障相关专业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部队服役5年及以上经历,曾担任班长职务,立功受奖者优先考虑。
4.临海市新录(聘)用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满3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5.身心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临海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必须达到拟选聘职位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3.组织面试。采取面试方式,对符合资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由临海市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选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6.办理交流手续。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交流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武装部(临海市古城街道府前街243号,联系电话:0576-88238753)。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临海市人民武装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等。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人民武装部解释为准。
附件:临海市人民武装部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临海市人民武装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nhai.gov.cn/art/2022/4/11/art_1229397928_3789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