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公共辅助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2022年、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海外知名院校(《QS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100名)学习经历或者生物医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坪山区主导产业海外从业经历的,可不限专业;
(四)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2022年招聘特聘岗公共辅助员职位表》(附件1);
(五)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个人报名资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投递到邮箱:zengyijing@szpsq.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招聘报名表》
和《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其中留学生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与报名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考注意事项:报名者网上所填报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资料并结合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候选人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对拟聘人员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候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到深圳市二甲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做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试用及转正
通过审核人员进入试用阶段,办理入职手续。试用合格的将予以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
三、岗位待遇
(一)聘用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在单位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工资待遇按10000元/月进行发放。
(二)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将转为特聘岗公共辅助员,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报标准的,按照深圳市、坪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协助解决住房问题。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本次招录工作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9221425。
附件:1.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2022年招聘特聘岗公共辅助员职位表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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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job.gd.gov.cn/jiuyezhidao/guanzhujiuye/content/post_3908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