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为武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武邑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武邑县行政审批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武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选调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武邑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10人
武邑县政府采购中心12人
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制)。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主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招聘岗位需具备的专业及学历条件;
5.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武邑县人社局108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一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考试环节。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均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由武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聘请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负责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3.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在武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不再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六)其他要求
选调人员经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在所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318-57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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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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