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机关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珠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共2个,招聘人数共2名。
(一)局机关招聘从事人口和社会发展等工作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1名。
(二)局机关招聘从事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报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财务工作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1名。
三、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重命名为“考生姓名+序号+材料名称”提交):
①《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附件3);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⑤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以上各类材料、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在资格复核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要收原件、本人照片2张,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同时具备所学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我局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5.资格审核:
市发展改革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zhuhai.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zhuhai.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zhuhai.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由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成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可通过与考察对象密切接触者个别访谈、群众评议、审验档案及证件、与考察对象本人面谈、到其主管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实地查证、去函核查等方式,重点了解考核对象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最后经局党组研究通过。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33012。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61667。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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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shgs/content/mpost_3430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