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田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田县A类县属国企员工总额、内设机构数、中层职数方案》和《青田县B类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等相关核定方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青田县农业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农旅投”)下属子公司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丙类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丙类人员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计划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青田县户籍的人员(以
3.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在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
5.招聘岗位对学历、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青田县油竹街道雅岙路388号8楼(县农旅投办公室)
符合报名条件者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青田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丙类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自行下载),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免冠一寸照片1张。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农旅投公司领取准考证(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
本次招聘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10的,对报考人员进行比选,报考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入围面试对象。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排在前。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农旅投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经县农旅投公司研究决定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主要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用人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4.凡与招考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7.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岗位聘用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丙类人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丙类人员计划表(1)(2)-副本(1).xls
附件2:青田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丙类人员报名表-副本(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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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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