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临汾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是山西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占地面积500余亩,教职工总数645人,副高以上职称220人,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拥有700张床位的教学附属医院。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承继国家级重点中专和教学附属医院的历史优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抢抓机遇,校企合作共建“华翔产业学院”,校地合作共建“平阳工匠学院”,聚集了一批德技双馨的“双师型”专家和教授,积淀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尚能”特色的职教文化,现已发展为一所专业门类较多、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为国家建设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在山西省教育厅和临汾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驶入高质量转型发展快车道。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山西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等相关规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3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各学历阶段均须取得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可以放宽至40周岁。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4.《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部分新兴新设专业参考国内各高校开设情况。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5.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910895006@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报名提交材料:
(1)《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PDF格式电子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中附汇总表样式,需一并填写。)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证明PDF格式电子版。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要求企业工作经历的,主要指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要求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6)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签字后的PDF格式电子版)。
(7)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PDF格式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职称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招聘方式
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足1:5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高层次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他层次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心理学、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
参加笔试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专家组人数一般为5-9人,学院专家人数只限1人,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以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规划教材为主(具体参考内容以面试方案为准)。
参加笔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招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工作不超过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现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成立招聘领导组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领导。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组织人事处。
学院联系人:郑老师
咨询电话:0357-3087638
监督电话:0357-3087777
附件:1.《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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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2/09/21/13094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