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坡头区麻斜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雇员,有关招聘事项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政府雇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本岗位不入编)。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湛江市户籍,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9月21日-2005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8日(共3天),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湛江市坡头区麻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湛江市坡头区麻坡路108号麻斜街道办事处1楼)。联系电话:0759-3980233。
4.报名要求:需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湛江市坡头区麻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1份。
5.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现场报名考生佩戴好口罩,报名时考生健康码、行程卡均需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并需提供48小时内(以报名时间为准)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才可报名。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者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定,如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超过20人,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低于20人则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如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则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作为体检人选。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2.面试。若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则资格审核合格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三)体检、考察
1.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
3.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可按总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湛江市坡头区麻斜街道办事处反映。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薪酬待遇按坡头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湛江市户籍是指考生本人、考生父母或考生配偶户籍在湛江市;
2、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及附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发布;
4、联系电话:0759--3980233。
附件:
附件1湛江市坡头区麻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湛江市坡头区麻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
湛江市坡头区麻斜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tq.gov.cn/xxgk/rsxx/ryzp/content/post_1670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