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南通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表及联系方式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nt.jsjc.gov.cn/yw/202209/W020220922328414949317.png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有1年以上(截至报名结束时)江苏省检察机关工作经历的现有聘用人员或具有计算机速录特殊技能(取得国家速录师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职位;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纪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三、报名、考试
(一)网上报名
1.参加岗位技能考试时采用何种输入法、速录法(如:搜狗拼音、极点五笔、亚伟、E迅、飞耀等);
2.是否持有国家速录师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是否具有1年以上(截至报名结束时)江苏省检察机关工作经历;
4.是否服从地级市范围内相同报考条件的职位调剂(择优从考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岗位技能考试和笔试总分由高到低,采取一次性递补调剂);
特别提醒: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未在
特别提醒: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
(四)网上打印岗位技能考试准考证
(五)岗位技能考试
岗位技能考试拟于
(六)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拟于2022年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址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八)面试
面试拟于2022年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址见面试通知书。在岗位技能考试和笔试均合格(岗位技能考试准确率95%以上、笔试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按岗位技能考试分数乘以0.4加上笔试分数乘以0.3计算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如出现某一职位无面试人选时,由省检察院负责统一组织调剂。调剂将从所在地级市填选服从调剂、报考岗位与调剂岗位条件相一致、岗位技能考试和笔试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按岗位技能考试分数乘以0.4加上笔试分数乘以0.3计算成绩,由高至低一次性确定面试人选,若考生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由各招聘检察院组织。
(一)体检
在面试人员中根据岗位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分数分别占40%、3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岗位技能考试分数从高至低排序;岗位技能分数仍相同的,按照面试分数从高至低排序。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生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担任(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加盖公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一次性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各招聘检察院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各招聘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并经省检察院统一审批后,由各招聘检察院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保障
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酬办法。具体工资标准由各招聘检察院根据书记员等级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配备制服等权利和履职保障。
六、咨询电话
(一)报名过程中的电子照片制作及提交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解决,电话:025-66049069(此电话不负责政策咨询);
(二)咨询各职位报名政策问题,请咨询职位表中对应单位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t.jsjc.gov.cn/yw/202209/t20220922_14381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