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充实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5名,其中义宁镇2名,宁州镇3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2.热爱社区工作,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及相关业务知识。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报考人员为中共党员员、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本公告所规定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历为准),专业不限。
6.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修水县户籍。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5.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8.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9.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或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0.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㈠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2022年修水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中共党员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为确保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知晓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联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㈡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㈢招聘考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招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治理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写作等。
2.面试。根据最终笔试成绩,按照招聘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个人总成绩,并在修水组工微讯进行公布。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先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再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㈤政审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后进行,由修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在考察中,要对拟聘任人员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同时参照《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若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有空额不予替补。
㈥公示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报修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修水组工微讯等公示5天。
㈦聘用
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各城关乡镇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且未经单位同意而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以辞退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材料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㈧待遇。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城市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2.疫情期间,根据修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咨询电话:
组织部:卢明13479890945
义宁镇:周红梅13870291962
宁州镇:樊瑶18720283649
修水县公开招聘县城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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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xiushui.gov.cn/zwzx_314/tzgg/202209/t20220924_5764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