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岗位1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沟通协调、解决问题能力,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财务财会、医学类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须如实填写《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三个月内有效)、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四)资格审核
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责任自负。
四、考试
(一)开考条件
应聘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方可开考。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同分者进行加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再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http://www.ntjob.cn/)。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社保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9000129(人社局纪检)、59000261(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本公告由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548803。
九、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报名及考试阶段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度);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2)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及考试。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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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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