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计划招聘辅警93人,详见招聘计划表。在招聘过程中,如果有新的岗位空缺,将适当增加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男性,诸暨市户籍或持有诸暨市居住证,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巡特警大队身高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要求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伍士兵、见义勇为人员。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可以手机关注“诸暨警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告内容,于
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士兵证等材料原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现场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身份、学历等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测试。
1.体能测试。报名通过的人员,
2.笔试。
考试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的基本知识、人民警察政治思想知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知识,法律知识占60%,其他占40%。
3.面试。
(三)体检。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标准详见附件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考人员(报考同岗位的优先)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五)聘用。根据总成绩并通过体检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拟聘用人员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根据工作能力等情况,岗位将适当调整。
辅警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人均经费保障9万余元(含“五险一金”、服装等费用),根据岗位、绩效等确定薪酬。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防疫政策,执行防疫规定,采取防疫措施。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培训机构培训,不指定辅导用书。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有作弊行为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作出相应处理。
(五)录用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辞职的,以后不得报考绍兴市范围内辅警。
联系人:陈警官0575-87193884
诸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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