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根据《含山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遴选办法》和《含山县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中法学理论、法律实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一)应聘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正严明;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具有其他特定专业背景,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4.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历;
5.身体健康,有条件参与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能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内容、任期及报酬
(一)委员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二)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三)委员没有固定报酬,由县司法局按照委员提供咨询意见情况给予相应报酬和费用。
三、报名方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遴选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有关资料(复印件),特别是能体现其擅长领域的专业能力资料。
(二)报名材料提交至:含山县环峰镇社保大楼含山县司法局409室,或发送至邮箱:hsxzfy@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电话:0555-4319616。
四、审核及聘任
(一)审核资格条件。由县司法局对候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拟定推荐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择优遴选,分别拟定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名单。
(三)统一对外公示。对经初选确定的委员推荐人选名单在“含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进行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告并颁发聘书。经审定后,向社会统一公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并颁发聘任证书。
附件: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遴选登记表.docx
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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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hhs.gov.cn/zwxx/rczp/80326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