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开展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招募,拟招募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
(一)招募岗位
乐昌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本次岗位招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人数
全市共招募7人。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当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员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
四、薪酬待遇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在服务期间,薪酬待遇参照我市同条件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确定2022年度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待遇标准,服务期间按此标准执行。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填写《乐昌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编辑邮件(如编制邮件主题: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姓名)在
(三)报名材料
1.《乐昌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下载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一份(.jpg或.pdf格式);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大小为2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提供);
5.户口簿;
6.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证》复印件、或《扶贫卡》复印件等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7.“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证明材料。包括在高校获省级、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包含且不限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以提供的证书为准(所盖公章须与颁发单位一致,不包括二级学院或院系所发证书);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符合第6、第7、第8项材料对应条件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提供可编辑版外,其他提供.jpg或.pdf格式)
六、资格审查
由考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量化测评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网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提交材料与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招募方式
(一)量化测评
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进行评分和排名(量化测评标准见附件2)。将困难高校毕业生、户籍情况、学历层次、在校期间获得荣誉、中共党员等五项作为测评标准,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打分,分数相同的,按照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以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二)面试
面试对象比例为1:3(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按量化测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综合成绩50%。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考生的综合成绩=量化测评得分×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综合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
八、体检录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募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三)公示
公示时间5天。
(四)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乐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聘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报考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6)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并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考试、体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募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以上招募各环节(面试、体检)时间待定,以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留意有关通知。
(五)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公开招募工作咨询及监督
联系电话:0751-5568719(节假日可拨打:18038914565或15914860156)
联系邮箱:254905433@qq.com
联系地址:乐昌市大瑶山路162号办公大楼一楼红海人力资源办公室
监督及投诉电话:0751-5560882
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乐昌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
2.乐昌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量化测评标准表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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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lecha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309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