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要求,含山县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1名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县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在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工龄工资的办法执行,并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等。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县司法局政工室(含山县社保大楼4楼404),联系电话0555-4311189。
网上报名方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含山县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发送邮箱2393282480@qq.com。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含山县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④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取得考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于
2.报名人员应当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和其他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
(二)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考察。如有录用人员在本次组织考试录用一年内离职,按成绩等额递补,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后录用(最多可录用一名)。
(三)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
六、有关事宜
(一)此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含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5-4311189(含山县司法局政工室)
含山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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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hhs.gov.cn/zwxx/rczp/80328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