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人数
共招聘2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综合执法岗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
2.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一楼1105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64号1栋),联系电话:0797-8376849;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岗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④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⑤银行征信证明;⑥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⑦行程码、赣通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截图(附件2);⑧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含招聘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入闱考生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试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五)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二)日常管理
1.服从管理,必须接受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2.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实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值班制;3.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4. 对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分。
五、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考生报考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考前准备
1.考前14天起,请考生尽量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省内考生避免离开本省,尽量减少流动,减少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省外考生安排好个人行程,避免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影响考试;
2.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不得参加考试情况
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或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
2.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所有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试人员。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调整考试时间。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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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gzjkq.ganzhou.gov.cn/jkqzf/c105057/20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