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位于东海之滨,坐落于温州湾新区(温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综合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一流。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4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
学校是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一等奖获得单位,首批教育部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省级实践育人示范基地,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全省高校首批党建示范群建设校,省级众创空间,省级退役军人示范就业创业基地,浙江省
因学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思想政治辅导员1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对象 |
人数 |
专业 |
招聘要求 |
1 |
思政辅导员(1) |
全日制本科生 |
4 |
专业 不限 |
①性别:女; 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0日后出生); ③工作经历:本科学习期间累计不少于1年院(系)级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毕业后高校专兼职辅导员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 ④来校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且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5年; ⑤同等条件下具备学生工作相关资格证书及德育体育美育等相关技能证书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
2 |
思政辅导员(2) |
3 |
①性别:男; 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0日后出生); ③工作经历:本科学习期间累计不少于1年院(系)级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毕业后高校专兼职辅导员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 ④来校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且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5年; ⑤同等条件下具备学生工作相关资格证书及德育体育美育等相关技能证书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
||
3 |
思政辅导员(3) |
退役大学生(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
3 |
①性别:不限; ②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30日后出生); ③优秀退役大学生(在部队期间荣获三等功或在校期间荣获省级以上荣誉优先);在校期间具有院(系)级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④来校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且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5年; |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备学校要求的时限内及时报到入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用人方式和待遇
入职后签订聘用合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及误餐补贴等其他福利按学校规定执行。入职后,经储备辅导员综合考核,可转为正式学校编内教职工(具体以学校储备辅导员转正考核办法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政审、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和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邮箱(zjdfxg@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应聘2022年辅导员储备岗位+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申请/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由应聘者本人自负相关责任。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3)往届生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暂时无法提交的,在附件备注栏写上“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交党员证明材料”);
(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大学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与综合比选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具体考试另行公告。
六、政审和体检
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名单。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等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后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戴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38457,13777768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