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人员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麻章区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麻章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队员(属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麻章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18至35周岁(即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在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参照麻章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每人每月3200元,其中养老、失业、医疗、大病救助、工伤等保险合计1225.85元(金额根据国家政策浮动),实发工资1974.15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
(1)现场报名:湛江市麻章区机关办公楼(政通东路1号)5楼5014室。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并压缩打包后(扫描件要求jpg或pdf格式,且清晰可见),发至电子邮箱mzzfw111@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麻章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报考材料”。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材料(word文档格式);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材料被接收且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能力测试
由麻章区委政法委组织面试,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能力进行测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及招聘岗位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报考人员须提前告知我委。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章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中共湛江市麻章区委政法委员会。
咨询电话:0759-2733081
中共湛江市麻章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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