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环境评审中心”)为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政策环境、规划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性工作;承担污染源排污许可有关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有关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质量复核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对环评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环境评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sthj.lingpin.com/index/login.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要求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予以公布。
4.资格审查。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等,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开展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531-51798986
监督电话:0531-51798105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邮政编码:250101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dein.gov.cn/zwgk/gsgg/202210/t20221008_4087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