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县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全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共5名)
1.天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2.天全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天全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3.天全县农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天全县农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操守和个人品行。
4.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5.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体条件
1.报考副总经理职位,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属于雅安市市属、市辖各县(区)属企业职工的,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现任规模相当企业副职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属于雅安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
2.报考财务总监职位,应是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相关专业毕业,具有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并在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者规模相当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及其他
(一)聘任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薪、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构成。聘用后具体薪酬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二)聘任人员属市场化身份,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董事会按照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及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岗位续聘及退出的重要依据。
(三)市内国有企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招聘的,个人须先行作出书面承诺,招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或终止)原聘任关系,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聘任人员如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应聘者要主动出示本人天府健康通健康码信息(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
3.现场报名地点:天全县向阳路8号1楼(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7223637。
4.网络报名邮箱:676053551@qq.com。
5.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任免职文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2份;报名表、1000字左右的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各2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任免职文件、职称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网络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报名职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提交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会同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人岗相适能力进行初步评估。根据资格审核和初步评估情况,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未入围者不再通知,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织评委对入围人选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领导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5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学历、履历、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请县委研究决定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任前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担任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属企业合理安排岗位或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监委负责选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附件:1.天全县2022年公开招聘县属企业领导人员岗位条件表
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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