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比照副科级单位管理。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岗位说明、任职条件详见《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有意向人员请填写《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1),于报名截止日期
2.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资待遇
1.拟招聘岗位属特聘人才岗位,实行劳务派遣。
2.拟招聘岗位年薪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最高岗位年薪为17万元左右(基础年薪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资格证书等情况确定,绩效年薪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五、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工作原则,重点面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人岗匹配度等内容。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通知,做好个人防疫措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六、聘用办法
1.体检和考察(政审)。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考察(政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软件工程项目经历等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www.longwan.gov.cn)和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出现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5.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6.本公告解释权归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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