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工作效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报名起始日期)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4年5月(报名起始日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具体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五河发布、五河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室(兴潼路20号),咨询电话0552-5460888;
4.报名时,考生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共计90元。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根据所报岗位自行下载《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时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若考生身处外地无法前往现场报名,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所需资料同现场报名一致,以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室收(兴潼路20号);
(3)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报名时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因疫情原因,领取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6.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必须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及安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上述两科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A类为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材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满分合计100分。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用:80元/人,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工作情况和遵纪守法、诚信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
五、聘任及待遇
实行岗位聘任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已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含五险一金),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实行“每月一核算,一季度一发放”的模式,按“个人月度绩效考核得分×45(元)×个人岗位系数”核算。有统计、经济等专业技术经验的享受特岗工资。
聘期内,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适岗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等为指标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解聘;合同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继续重新竞聘任职。
招聘未尽事宜由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52-5460888
招聘监督电话:0552-5055226
附件1:《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wuhe.gov.cn/xwzx/tzgg/81238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