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临川区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局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有较强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形象气质佳者以及具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东侧民政局办公大楼207室,联系电话:0794-8420491。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进入笔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电话通知笔面试时间(如未接到笔面试通知则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查)。笔面试人员需携带好身份证。笔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基本操作等。
(四)体检
根据笔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聘用待遇等事项
1.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和不能胜任本岗位的,临川区民政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月薪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聘用工资为2160元/月;另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续聘期间工资会适当增加。
3.已聘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临川区民政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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