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加快优秀人才集聚,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第二批青年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计划、线上报名、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
二、引进计划
(一)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不限名额。
(二)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计划择优招引30名。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
(三)报考人员须在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报考人员应在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已在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8.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网站: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rzdgrs2/index.html#/index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可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诚信承诺书》。
(4)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引进计划和报名情况,由考试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立即取消资格。
(三)面谈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面谈,具体时间和形式(线上或线下)另行通知。面谈侧重对报考人员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择优比选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进入面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最终确定的进入面试范围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类别面试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考察环节未按要求提供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
五、管理培养和待遇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人员使用人才专项编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最低服务期3年。
(二)一线锻炼。引进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到全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园区一线锻炼,时间为1年。锻炼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身份相符”的原则,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
(三)相关待遇。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日照市城区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发放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六、其他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应及时关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引进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3-366332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3-8253873
日照市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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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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