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2]256号)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公开招聘1名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优先招募: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及薪资待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我镇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5)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3、报名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一楼
4、联系人: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2、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按照中山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六、录用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或直接面试形式,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s.gov.cn/zssjz/gkmlpt/content/2/2169/mpost_2169716.html#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