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社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储备,经研究,决定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报网记者编辑岗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赣南日报社2022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6.取得硕士及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家承认的海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赣南日报社2022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2.学历条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
凡报名者按照报考岗位规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期限应在
(2)填写《赣南日报社2022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3)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含编制备案制、控制数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2.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填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填写个人简历时,需完整记录院校毕业后至报名时所有经历。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赣南日报客户端、客家新闻网,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二)面试考核
1.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不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鉴于本次招聘面向高层次人才,因此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本次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试者的逻辑思维、信息整合、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分别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赣南日报客户端、客家新闻网进行公示。
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最低分50分以下,最高分90分及以上)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我社将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四)考察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赣南日报客户端、客家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手续,并报赣州市人社局备案。
2.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缺额,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3.确定为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市人社部门开出商调函后,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出(辞职)手续,逾期不能调出(辞职)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5.聘用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服务协议》,要求连续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我社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或调离我社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三)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省、我市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六)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
(七)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九)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电话
1.赣南日报社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60号
联系电话:0797-8101153。
2.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7—8991312(赣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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