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和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集聚人才有关政策,积极推行选人用人新机制,吸引优秀高端人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靖西市人民政府直属国资平台公司总裁(总经理)2名。
二、招聘范围
1.注册登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或者相关企业的管理层级以上在职人员。
2.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经济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建设工程、投融资、税收学、海关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方法,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具有扎实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投资分析、企业管理等能力;
5.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要求为现任正科级以上或担任副科级领导满2年及以上;企业人员,要求有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任正职、副职领导职务或任中层领导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投融资和口岸贸易方面工作经历的优先;
6.聘任职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0月21日为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聘任企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靖西市人民政府网、靖西融媒中心、靖西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靖西市公开招聘市直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均为扫描件);④近5年工作业绩(成果)及相关工作经历等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要盖章扫描件,其他可提供电子版);⑤《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发送到邮箱:jzbgbk9897@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弄虚作假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截止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行为风险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2022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靖西市城区内(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廉洁自律、与聘任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应聘职位作出评价。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给考察组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确定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面试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任初步人选,报请进行市委常务委员会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协议年薪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含五险一金),根据聘任职位、企业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由聘任企业与聘任人员参照市场同类行业水平协商确定薪酬水平,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兑现。具体薪酬区间为30-60万。
聘任人员符合靖西市高层次急需紧缺领军人才引进办法的,可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突出贡献奖励后的薪酬区间为60-130万。
六、聘用期限
(一)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
(三)在合同签订期间存在以下情形,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靖西市纪委监察委驻靖西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6-6219897。
(二)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莫滢;联系电话:0776-6219897。
文件下载:
附件1靖西市公开招聘市直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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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ingxi.gov.cn/gdtt/t131577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