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要求,为适应新时期卫生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县卫生监督所县城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站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5人,县人民医院医学检验工作者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2017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2022年度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为拟招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聘用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根据使用主体不同,应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到南涧镇彩云路55号四楼南涧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0872—8525961、13577239589);应聘医学检验工作者的到南涧镇富民街126号县中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熊老师0872—8526104、1512501736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4.材料准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与岗位聘用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卫生监督所和县人民医院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报名,对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在聘用前及聘用后一经发现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作解聘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本人。考核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细节根据招聘实施方案进行。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考试期间放弃的;
2.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根据体检和公示情况,通知录取人员按程序办理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予以聘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它
招聘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南涧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专栏“医疗卫生”领域。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卫生监督所和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聘用条件
南涧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gnj.gov.cn/njxrmzf/c106472/202210/e5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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