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县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01岗)警务辅助人员
1.人数:4名。
2.岗位描述及要求:协助司法警察履行警务保障职责;落实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该岗位要具备较好的综合协调能力,性别不限。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者优先。
(02岗)合同制书记员
1.人数:3名。
2.岗位描述及要求:协助检察人员从事记录、整理、归档等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落实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该岗位要具备较好的法律工作能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性别不限。
(03岗)新闻宣传(新媒体)骨干人才
1.人数:1名。
2.岗位描述及要求:从事新闻宣传、新媒体制作,公众号管理等工作;落实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该岗位要具备较好的摄影摄像、图片处理、视频剪辑能力,熟悉常用PS等软件操作,有新闻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吃苦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01-02岗需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信网可查询);03岗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信网可查询),具有相应学位。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等。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
其他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 (10)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泗洪县检察院会同县人社局等部门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现场填写《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报名当天提供“苏康码”、“行程码”且为绿码,经测量体温低于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18室(泗洪县长江东路)。
4.资格审核:由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招聘公告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6.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为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等,总分为100分。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公开招聘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考试成绩在泗洪县人民检察网站(http://sqsh.jsjc.gov.cn)上公示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03岗新闻骨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业务水平测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新闻宣传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卷面总分的60%。
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职业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累加得出应聘者的考试综合成绩,进入面试。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03岗新闻骨干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检察网站(http://sqsh.jsjc.gov.cn)公布。
面试由县检察院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检察网站(http://sqsh.jsjc.gov.cn)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http://sqsh.jsjc.gov.cn)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岗位要求确定;无岗位要求或岗位要求条件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网上公布。体检工作由县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检察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3.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考察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七)公示、聘用审批及待遇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检察网站(http://sqsh.jsj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综合成绩在六个月内有效,本次聘用结束后,六个月内岗位如出现空缺,可在本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1-02岗(警务辅助人员、合同制书记员)待遇按照县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03岗(新闻宣传/新媒体骨干人才)待遇执行新闻宣传骨干人才专项待遇,由基本工资+业绩工资组成,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标准根据业绩表现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527-80822700;0527-86244557
监督电话:0527-80797990(县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避免外出,居家待考,出现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隐瞒行程、违反规定的视情况予以处理。笔试、面试当天需提供有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且为阴性(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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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ihong.gov.cn/sihong/tzgg/202210/cf8f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