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
本次拟选用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报名人数与选用名额比例不足2:1时,本岗位取消。
二、选用对象
萧山区行政范围内各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
(二)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四)有宣传、人事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相关专业学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现单位工作满2年(新录用人员需满3年),其中在镇街工作的需满5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
(六)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用: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网、萧山人才网、健康萧山、萧山妇儿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选用公告。
(二)网上报名。即日起在发布平台下载《萧山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撰写一份个人自我鉴定,发送至指定邮箱:1027410120@qq.com。邮箱报名时间截至
(三)资格初审。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选用单位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以下资料:①《萧山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任职文件、录用审批表或相关证明材料;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原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⑤近期2寸免冠彩照二张,到杭州市萧山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察。由选用单位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经综合研判后,按1:1择优确定考察人选,最终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用人选。
(六)公示。拟选用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属不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用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0571-82623530。
附件:《萧山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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