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综合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cj_2019@163.com,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字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信息页)、毕业证书等扫描件,如有其他相关职称、从业资格证书等可附后。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
3.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面试方式考核,择优录取。面试当天须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五、体检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企事业人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择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福利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按照区国资办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7-85600233
单位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65号16楼。
附件:1.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doc
2.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2/4/13/art_1229279965_58965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