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教育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瑞昌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瑞昌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2名文秘岗、1名财务岗工作人员,属特岗招聘,岗位为瑞昌市教育局合同制职工,服务期不少于3年。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文秘岗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财务岗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全日制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政府网、瑞昌云、瑞昌育人等新闻网络媒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瑞昌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现场立即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由瑞昌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开考比例为2∶1。
笔试内容: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机关以及瑞昌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导致不能录用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教育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绩效性奖金500元-10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其它福利待遇与机关其他聘用人员同等。
九、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792-4222243(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13479298320
瑞昌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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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ruichang.gov.cn/ywzx/gggs/202210/t20221011_5780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