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台县福溪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在天台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天台县福溪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1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技岗(十三级岗位及以上)。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全县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须满足干部调动服务年限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在调动前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天台县福溪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组织),联系电话:0576-83811891.
3.报名要求: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天台县福溪街道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三、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不开考。
2、考试: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2、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天台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室83930153、福溪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83811880。
3、未尽事宜,由天台县福溪街道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811891。
中共天台县福溪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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