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青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镇开发了11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我镇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村综合服务岗位104个:主要在本自然村工作,协助村“两委”从事便民服务、卫生清理、疫情防控等工作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民生服务岗位6个:乾旺村、拱辰村、大刘村各2名,在村长者食堂工作,负责备餐、分餐、送餐、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安置对象
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五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指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热心群众工作,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农村合作社除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除农村大龄人员外,其他四类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存在特殊情况的最高不超过70周岁。
5、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需户籍在木李镇所属村,且在本村居住,对村情熟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木李镇便民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具体根据服务群众人数和实际工作量确定,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木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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