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昆明市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在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各部门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由昆明市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务关系。
三、岗位设置及薪酬
1.工作地点:官渡分局各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等部门,具体岗位由分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2.增加招聘人数:二类勤务辅警50名。因工作性质原因,限男性。
3.薪酬标准按照昆明市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类:每人每月保障经费为6355元。转正后应发工资为每月4274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1个月,按80%计发,应发工资为每月3419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招聘岗位不限专业;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6.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勤务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昆明户口及居住昆明2年以上的外地户口人员(以居住地派出所居住证明为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50名勤务辅警的流程与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公开补缺招聘勤务辅警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官渡公安分局办公大楼一楼辅警招录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需出示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退伍证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小一寸照片5张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非云南省户籍的,还需出具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证明。报名时审核原件,并收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所收材料不予退还。
4.报考人员有半年之内县(区)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的,可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政审。
(三)领取准考证
政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后续招聘环节需出示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测试
测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前一项目测试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项目的测试,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不再参与以后的招聘环节。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实施。
体能测试项目:
男性: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递补
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6天。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并进行统一安排工作和分配。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各项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八)聘用
培训结束后,被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昆明市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前,被录用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结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六、福利待遇
(一)发放勤务辅警服装。
(二)派出所等部分岗位提供食堂及集体宿舍,其余岗位提供食堂,食堂收取一定伙食费。
(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医疗和失业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注意事项
(一)除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或委托昆明市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发布招聘公告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发布官渡分局勤务辅警的相关招聘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三)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期间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昆明市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昆明市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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