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及人才队伍需要, 现将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是南宁市统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全国性普查及大型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工作以及全市统计数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和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年龄18-40周岁(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和南宁市统计局网站(http://tj.nanning.gov.cn)。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http://tj.nanning.gov.cn)和单位办公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于
报名地点:南宁市统计局人事科(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0707室)。
报名咨询:南宁市统计局人事科,电话:5532756。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南宁市统计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公布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及单位办公区域。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开考比例: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结合岗位实际确定题本范围,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及单位办公区域发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面试人选比例: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的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市统计局书面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当日同时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和单位办公区域发布。
(五)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七、考察
(一)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比例(1:1)确定进入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并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二)组织考察
由南宁市统计局安排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统计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聘用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市统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和单位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十、疫情防控工作
招聘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招聘工作组织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进入招聘、考试场所人员需出示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263,举报邮箱:nnstjjdzz@163.com,举报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统计局机关党总支,邮编:530028。
附件:1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下载
附件:2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
南宁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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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tj.nanning.gov.cn/ywzx/tzgg/t5147608.html